【三 一 教 會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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✝ 付上代價?


講題:付上代價? 經文:路加福音十四:25-35 一、前言:錢多事少離家近!數錢數到手抽筋!這是過去大學畢業生常常開玩笑找工作的話,當然現在是越來越不敢奢求,但過去這句話背後暗含著什麼觀念?在今天的經文耶穌告訴要跟隨他的人,你們要附上什麼代價。上禮拜我們看見耶穌說了兩個有關筵席的比喻,就是上帝國對於人們的邀請,當那些原本是貴賓被邀請的人不願意參加時,那些原本可能不在名單內的人也被邀請。而這比喻是對著眾人,對著以色列選民說,也對那些沒被揀選的人說,你們都是有機會的,只要你們願意參加。但在今天的經文裡,耶穌是告訴那些願意跟隨他,已經想好要跟隨他的人,雖然我們看見路加特別寫說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,但這些同行的真願意跟隨?其跟隨又真知道跟隨主要付上什麼代價嗎? 二、必死決心:過去我們在看這段經文總覺得耶穌很無情,他說:「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說起來真是難!愛一個人勝過父母容易嗎?其實有時不難!那就更不用說勝過兄弟姊妹,那愛一個人勝過妻子難嗎?當然最愛的應該是配偶(如果有結婚的話),但要愛上一個人勝過配偶,其實有時也不難,就像小三的出現。但要愛一個人勝過自己難嗎?其實很難。我們說愛情,愛對方勝過自己,這有時只是一時的,真正相處久了,還真的愛對方勝過愛自己嗎?所以人總是最愛自己、最體貼自己(不論是體貼自己或是原諒自己)。 所以耶穌在這邊的挑戰,其實最主要就是,我們要跟隨他有必死的決心嗎?就是愛耶穌超過對自己的愛。如果無法,那又如何捨己(看無自己)和虛己(傾空自己)呢?所以耶穌用一個實際的比喻,要我們清楚,如果愛耶穌無法勝過對對於『摯愛』的愛,那豈有可能有超越的愛?當然最終還要勝過對自己的愛。所以耶穌不是要我們既然跟隨他,就不要再管家庭,然後只要專心一意在信仰上、在事工就好,並不是如此。就像創世記記載上帝要夫妻兩人成為一體離開父母,所以理當兩人就是未來彼此最重要的人,且當超越父母,但不代表就不管父母。所以同樣的,在今天的經文裡,耶穌挑戰想要跟隨他的人,準備好了嗎?真的願意放下一切?放下自己認為無法割捨的嗎?如果沒有,那如何挑戰自己放不下的呢?而自己最放不下的那一塊,才是最需要被挑戰的,不是嗎?有時家人、愛人反而不是我們最放不下的。 三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:所以接著耶穌才會談『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』。過去有人以為這十字架就是自己的罪債,當然不是這樣。因為我們罪債都是耶穌背起,都是耶穌負起贖罪的功勞了。那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又是什麼?在當時十字架當然是刑具,是羞辱的記號。所以當然不是說我們要背著羞辱的記號。但這有兩層意義,第一,這記號看起來並不是名譽,當時人所喜愛的,基督徒所要扛起的,也不是世人所喜愛的。 第二,就是這記號在耶穌完成救贖之後,這十字架記號從羞辱成為榮耀得救的記號,所以基督徒要勇敢的背起這榮耀的十字架。所以簡單說,要背十字架,就等於選擇天國的價值觀,而不是世人的價值觀,所以這是一個選擇,也因此,為什麼耶穌要說人若無法愛祂勝過家人和自己就不能作他的門徒。因為如果這些都不能勝過,最後所選擇的價值觀就會回到世人的價值觀。最簡單的一句話就是,『自己都顧不好了,家庭都顧不好了,還要管教會的事。』所以我們往往都把自己、把家庭、把工作都安排好了,才會想到信仰。但這不就跟大筵席的故事一樣,那些為了買地、買牛、結婚的人,難道是罪大惡極、大逆不道的人?當然不是,但重點在於他們不珍惜主人的筵席與邀請,他們在排序上這筵席是在排在後面的。而耶穌要挑戰的就是這樣的態度,到底一個想要進上帝國的人,活在上帝國權柄之下的人,要把上帝放在第幾位?其實耶穌要說的就是第一,除此之外沒有選擇,否則就不能跟隨祂。 四、結論與行動:跟隨主並不是口號,而是一個決定與行動。在今天的台灣信耶穌可能不是一件多困難的事,只要你願意。但我們可以想想在中國,在回教國家那些可能會受到迫害的地區,信耶穌是多麼大的事,因為有可能信了耶穌,你就會開始遭受迫害。所以相對的,信主這件事對我們而言,可能是更輕而易舉,但是否讓我們失去了,原來信主是一個重要的抉擇。今天信主不像初帶教會要付出生命,不像當今迫害基督教的地區那些人,他們要付出生命代價。但耶穌就是要告訴我們,要跟隨祂,我們也要付出代價,那個代價就是把所有的事都放在『愛耶穌』後面,我們可以把這些是排第二第三一直下去,但就是願意為了耶穌,把我們的最愛放到後面。或許我們生命也還有很多我們所要抓的,還有很多我們不願意放的。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學習把耶穌擺第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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