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 一 教 會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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✝ 受苦與榮耀


今主日講道大綱 講道大綱: 一、女性與性平運動 西蒙波娃《第二性》主張「女性不是男性的附屬,可以跟男性做一 樣的事。」 重新詮釋母職。女性不需要喜歡、享受母親的角色。 女性有不結婚的權利! 結婚也有不做母親的權利! 生子也不一定是小孩的最佳照顧者! 二、女性與性平運動對台灣的影響。 從母親節慶祝活動的變化,窺看家庭結構的改變。 子女的實際或主要照顧者被迫多元化。 三、對彌賽亞(基督)的誤會 彌賽亞=基督(彌賽亞是希伯來文,基督是希臘文。) 意思是「受膏者」(君王、祭司、先知) 耶穌是「那受膏者」 (一)耶穌第一次明講彌賽亞要受苦(馬可福音第八章27-38節) (二)耶穌第二次明講彌賽亞要受苦(馬可福音第九章30-32節) (三)耶穌第三次明講彌賽亞要受苦(馬可福音第十章32-34節) (四)耶穌第四次明講彌賽亞要受苦(馬可福音第十章32-45節) 四、世俗的虛榮、真實的榮耀 常見的聖經斷章取義誤用「作首不作尾、居上不居下」 耶穌的教導卻是「誰要居首,誰就得做大眾的奴僕。」 • 家庭是最小的團體,存在一些事情,需要有人(傳統多是女性)不計較自身的利益,願意委身。 • 大團體—教會、職場、社會、國家,也必然有很多情況,需要有人不計較自身的利益,願意委身。 五、效法基督 世俗認為委屈自己、放棄平等地位與自我發展的機會,叫做「失去自我」。基督信仰裡,基於愛而主動犧牲,這卻是「效法基督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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